藍鯨新聞5月17日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發布了多張罰單,劍指長城人壽保險等多家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長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為:給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趙陽作為時任長城人壽銀行保險部總經理助理,對公司給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事項負有責任。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對長城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罰款5萬元;對趙陽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
此外,中華聯合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也因未如實向監管部門報告關聯交易、未如實記錄關聯交易金額、關聯交易內部管理不到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警告并罰款41萬元。 唐文鐳作為時任中華聯合人壽資產管理部臨時負責人,對公司未如實向監管部門報告關聯交易事項負有責任;錢溪作為時任中華聯合人壽法律合規部負責人,對公司未如實記錄關聯交易金額事項負有責任;白湉作為時任中華聯合人壽會計部負責人,對公司關聯交易內部管理不到位事項負有責任。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對唐文鐳、錢溪、白湉分別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2萬元和2萬元。
金聯安保險經紀(北京)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托管注冊資本、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等違法違規行為被警告、罰款11萬元。 馮曉華作為時任金聯安保險經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對公司未按規定托管注冊資本、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事項負有責任。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對金聯安保險經紀(北京)有限公司罰款11萬元;對馮曉華警告并處罰款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