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訪網數據? 上海悅心健康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悅心健康”)于近日修訂了《總裁工作細則》,進一步規范公司經營管理層的職責權限及決策程序。根據細則,總裁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任,全面負責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包括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擬定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及基本管理制度等。副總裁及財務負責人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協助總裁分管具體業務。
修訂后的細則明確,總裁辦公會議為日常經營決策的重要平臺,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總裁主持,需形成書面決議并歸檔保存至少10年。會議議題分為決策性和說明性兩類,確保高效決策。同時,細則強化了高管的信息披露責任,要求總裁定期向董事會提交經營報告,包括財務預算、重大合同執行情況及投資項目進展等。
此外,細則規定高管若在控股股東單位擔任除董事、監事外的職務,不得擔任公司總裁、副總裁或財務負責人,以保持獨立性。高管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均為三年,可連任。
此次修訂旨在優化公司治理結構,提升決策效率,為悅心健康長期穩定發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