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網》謝瑩潔
隨著監管政策和市場環境的變化,A股市場IPO企業撤單數目大幅超越歷史同期水平。
近一周內,深交所連續對多名中介機構及發行人出具罰單,除“雙罰”情形多有出現外,已撤回被終止審核的IPO也無法逃脫監管處罰。
近日,深交所對四川科瑞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科瑞德”)連開兩張罰單,公司涉及的12.9億銷售費用存在內控不規范等問題。?
科瑞德“帶病”闖關IPO
深交所在審核過程中發現,發現科瑞德存在以下銷售費用相關內控不規范問題:
一是部分費用實際結算方式與合同約定不一致??迫鸬屡c推廣服務商簽訂市場推廣服務協議,雙方約定以簽訂《推廣服務費結算單》作為結算依據,但科瑞德與推廣服務商在實際結算時并未簽訂《推廣服務費結算單》,與協議約定的結算方式不一致,科瑞德未能提供合理證明材料。
二是部分會務費報銷附件不規范??迫鸬?019年至2022年線上會議部分推廣費報銷所附材料不完整,不能充分反映會議情況。
深交所稱,科瑞德屬于醫藥制造業,報告期各期銷售費用金額大、銷售費用占比高。公司不僅未嚴格執行結算協議約定,對相關推廣活動產生的銷售費用的報銷流程未達到規范有效的基本要求,銷售費用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實際執行情況與首輪問詢回復中披露情況不相符。
鑒于上述事實和情節及相關規定,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總經理陳剛及財務總監何桃對前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因此,深交所決定對陳剛及何桃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保薦人被出具書面警示
公開資料顯示,科瑞德所處的賽道為中樞神經系統藥物細分市場,公司三大核心產品包括枸櫞酸坦度螺酮膠囊、注射用丙戊酸鈉、鹽酸替扎尼定片,分別屬于抗焦慮口服化學藥、抗癲癇藥、肌肉松弛類口服制劑。
2022年6月6日,科瑞德IPO上市申請獲深交所創業板受理,2022年8月,深交所向科瑞德發出了第一輪問詢,到2023年6月,科瑞德回復了深交所的第二輪問詢。直到今年2月,科瑞德主動撤回IPO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科瑞德的推廣服務商還曾因虛開發票被監管處罰。2021年3月31日,四川省儀隴縣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書》,提及自然人費海艷成立的11家公司在沒有實際業務往來的情況下向包括科瑞德在內的全國44家醫藥公司虛開增值稅普通發票740份,稅價合計5978萬元。
在保代方面,經查兩名保薦人未結合科瑞德業務特點充分核查銷售費用內部控制的規范性和執行有效性,未能發現科瑞德銷售費用內控不規范的情形。兩名保薦代表人在首輪審核問詢回復中發表的“發行人財務內控能夠持續符合規范性要求”的核查意見與發行人實際情況也不符。
同日,深交所對負責科瑞德保薦業務的兩名保薦代表人魏嫵菡、李映文也出具了監管函,所屬保薦機構則為廣發證券。
無獨有偶,9月4日,深交所發布3張罰單,分別開給了擬IPO企業賽克賽斯及公司實控人、董事長鄒方明,公司總經理、董事柏桓,財務總監鄭學剛;保薦機構海通證券及項目保薦代表人韋健涵、朱文杰;信永中和會計所及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畢強、燕進,均被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罰單中也同樣提到了賽克賽斯的高推廣費問題,公司聘請CSO推廣服務商開展調研與咨詢、學術推廣、展覽與宣傳及會議會務等推廣活動。
IPO新規持續顯威
與A股市場運行30余年的核準制發行不同,注冊制發行把選擇權交給市場,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對新股發行的價格、規模等不設任何行政性限制,本質就是要改變股票發行中政府與市場的關系,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讓政府更好地發揮作用。
今年上半年,新“國九條”出臺,其中一條便是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
具體而言,提高主板、創業板上市標準,完善科創板科創屬性評價標準;將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等情形納入發行上市負面清單;從嚴監管分拆上市。之后證監會及交易所相繼發布了相關配套制度。
證監會在2023年執法情況綜述中指出,堅持“申報即擔責”。證監會強調,對于涉嫌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發行人和中介機構,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也要堅持一查到底,杜絕“帶病申報”、“病從口入”,從源頭上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事實上,不僅是科瑞德,諸多企業因IPO違規被罰。2024年上半年,深交所對再融資發行人思創醫惠予以5年不接受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對IPO發行人晶宇環境予以3年不接受申請文件的紀律處分。對IPO發行人思爾芯及相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因虛增營收,5年內不被接受其IPO申請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注冊制實施,監管層加大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壓實“看門人”責任。在嚴把上市關口的背景下,除發行人不斷受到處罰外,因擬上市項目被罰的保薦代表人也不在少數。
根據易董,2024年以來,共計有83名保薦代表人受到處罰,涉及18家券商。從保薦代表人違規類型來看,多數為盡職調查不規范、未能履行持續督導職責、未履行盡職調查義務。(思維財經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