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深氪新消費 朱末
誰能想到,有一天,本該教書育人的學校竟變成了“包工頭”,數以萬計的學生則成了待宰的“廉價勞動力”。
當你滿懷期待地走進實習單位,卻發現被安排在一個與專業毫不相關的崗位上,每天重復著機械、枯燥的工作,你的工資被克扣,你的勞動被剝削,你的權益被無視,你需要忍受工廠、中介和學校的層層盤剝,最終才能換取一張職校畢業證。
這并非個例,而是大部分職校生所要面臨的困境。2024年,世界職業技術教育發展大會上發布的數據顯示,我國職業學校每年培養畢業生超過1000萬名,按照教育部規定,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最后一年要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時間一般為6個月。
然而,在現實中,這種實習卻演變成了“賣人頭”。職校借“實習”的名義,名正言順地將學生打包給工廠,獲取巨額“實習管理費”;中介連接工廠和學校,兩頭通吃,從克扣的學生工資中賺取工價差;工廠則獲得大量穩定、耐用的廉價勞動力,實習生不用繳納五險一金,且為了獲得畢業證服從性遠高于一般工人。
這種各取所需的“利益合謀”,已經形成了一條完整的灰色利益鏈,利益環上的每個人,都要從學生身上割一刀,由此引發的亂象屢禁不止。2023年,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克扣學生巨額實習報酬”一事引發廣泛關注,江西省新余市聯合調查組發布情況通報稱,職校部分領導從中牟取巨額利益,其中僅一位校長助理名下就有600萬,已對相關人等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4年11月,無錫工藝職業技術學院發生一起持刀傷人事件,犯罪嫌疑人徐加金共造成8死17傷,警方通過中提到徐加金因為對實習報酬不滿以及未拿到畢業證書,才返回學校發泄。
校園本是一片凈土,現在卻變成了利欲熏心之地,這股歪風,該剎住了。
01
借實習之名變賣人頭,學校與中介沆瀣一氣
與普通教育和成人教育不同,職業教育的目的在于培養應用型人才,因此更側重于實踐技能和實際工作能力的培養。
正因職業教育與生產生活聯系緊密,所以,職業教育的最佳途徑是崗位或者工作過程獲得直接經驗、技能和技巧,強調“做中學”和“學中做”。
按照教育部等8部門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職校生管理規定”),中職學校在校學生最后一年要到企業等用人單位頂崗實習,時間一般為6個月,實習考核納入學業評價,考核成績作為畢業的重要依據。
換句話說,職校生要想順利畢業,必須經過實習。實習作為教育實踐的重要環節,有利于職業院校學生將課本上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工作中,這樣的出發點本是好的,但問題偏偏出在這。
依據規定,實習“對于建在校內或園區的生產性實訓基地、廠中校、校中廠、虛擬仿真實訓基地等”都是可以的,由于類似基地成本很高,部分學校無法將其建在校園內,因此只能選擇將學生輸送到工廠,但我國的就業市場并沒有那么多需要實踐學習的技術崗位,也沒有足夠多的正規企業能為實習生提供符合規定的實習環境和待遇。
現實的沖突面前,“人力資源中介”出場了。中介和學校雙方對外的名頭是“合作”,雙方簽訂聯合辦學協議,其中校方負責組織生源,將符合實習條件的學生輸送給中介,中介對接聯系工廠,安排學生進入“流水線”,至于校方愿意和誰合作,則取決于誰的公關手段更高。
有中介表示,約定俗成的利潤模式有兩種,一種是克扣學生時薪,這些被克扣的時薪,則搖身一變為學生的“管理費”,有了中介這關,學校可以名正言順地“掙”下這筆錢。
另一種是“打包人頭費”。直白來說,就是企業以每個學生300元-500元的提成,一次性給中介,中介再去和學校分配,而由于企業先付了這筆人頭費,后期給到學生的時薪自然會降低,但這些地下運轉的“潛規則”,學生們并不知情。
一家中介的聊天記錄
演變到后來,“頂崗實習”已經變異成學校、企業、中介大發其財的重要手段。在媒體的相關報道中,有勞動中介負責人算了筆帳:工廠缺人,給勞務公司報價25元每人一小時的費用,勞務找到學校相關人士,給學校22元每人1小時的費用,學校給學生15元的工價,差價7元就是提成。假設學校組織300人,一個人工作1個月,每天10小時,那么學校就能提成63萬元。
每年招進來的職校生,就是行走的“搖錢樹”,而被裹挾在其中的職校生們,卻不得不被迫接受被“販賣”的命運。
02
亂象之下釀悲劇無數,職校生淪為逐利工具
學校、中介、工廠之所以無所顧忌,在于職校生必須實習才能畢業,不想干也得干。在這種無形的“壓制”下,職校生成了絕對的弱勢方,除了企業不合理的勞動制度,學校會用扣留畢業證等手段強制要求學生進場實習,由此引發的亂象觸目驚心。
2019年2月20日,界面新聞調查披露了披露了四川宜賓市敘州區包括科普職業技術學校(以下簡稱“科普職校”)、三峽機電職業技術學校(以下簡稱“三峽職校”)、南亞電子職業技術學校(以下簡稱“南亞職校”)在內的三所私立職校往廣東輸送未成年學生實習的違規違法行為。
在敘州區政府的后續調查里發現,科普職校在辦學中存在違規安排在校學生頂崗實習、安排未滿16周歲學生實習、有償招生等違法違規行為;南亞職校在辦學中存在違規安排在校學生頂崗實習、安排未滿16周歲學生實習、收取學生實習管理費、有償招生等違法違規行為;三峽職校在辦學中存在違規安排在校學生頂崗實習、有償招生等違法違規行為,已勒令停辦學校并對校長進行刑事逮捕。
樹欲靜而風不止。2020年9月30日,在距離實習結束還有一個月的時候,山東16歲的李致材墜樓身亡,原因是因為連續高負荷地上了半個月的夜班,實在扛不住了。
2021年1月份,郴州臨武職業中等專業學校三年級學生小鵬被學校強制要求到該縣久森新能源工廠實習,薪資1300元,每天要干11個小時,小鵬的手掌被機器絞入,企業第一時間不是選擇拆機器,而是為了利益用潤滑油倒轉機器,導致小鵬食指中指齊根被截掉致殘。
2022年1月,云南新興職業學院的學生小楊連同一百多名同校學生,坐上統一安排的大巴車,前往南昌龍旗信息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社會實踐”。2月初,小楊因連續夜班且工作超12小時,感覺身體不適多次提出想請假,但廠方一直以沖刺產量為由不予批準,只能堅持上班,最終,不堪重負的小楊因呼吸衰竭死亡,永久倒在了工位上。
校方與廠方的實習協議
最諷刺的是,小楊明明學的是護理專業,卻被安排到工廠車間干體力活。更讓人心寒的是,學生們的工作強度、加班時間等,與社會招聘的工人無異,但是工資卻比社會工低很多,實習期間每月基本工資只有1850元,廠內同類型崗位職工,月工資可達四五千元,這中間的“差價”去了哪,不言自明。
2023年,江西新能源科技職業學院“克扣學生巨額實習報酬”一事曝光,作為證據的賬本中詳細記錄了人力資源機構轉賬給學校多名領導的明細和分配比例,涉案金額高達千萬,固定且嫻熟的“分成模式”讓人細思極恐。
賬本中記錄的一次
學生入廠收益計費及分配情況
可怕的是,借學生實習的機會賺取不義之財,已經是不少職校之間心照不宣的“潛規則”,這股不義之風,吹了太久太久。
03
剎住歪風需多方合力,還校園一片應有凈土
事實上,早在2016年,《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就已出臺,說明職業學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培訓費、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就業服務費或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規定學校不得通過中介機構有償代理組織安排學生實習。
2021年底,教育部等部委又修訂了該規定,全面加強對學生頂崗實習的管理,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監管要落到實處并不容易。
按規定,學生參加實習前,應簽訂三方實習協議,文本“由當事方各執一份”。但據學生反映,一些學校根本不簽訂合同,或先用一份三方協議騙學生進廠,再逼學生和勞務公司簽一份真的勞務輸出合同,幾份合同內容不一。
簽完合同,學校還要求學生把合同、身份證上交,且工作時不能攜帶手機,學生難以保存證據,更喪失了“逃離”的條件。再加上“不實習不能畢業”的考慮,學生雖然普遍抗拒流水線實習,但也只能無奈妥協。
就算想事后舉報,一來缺乏核心證據,二來為逃避監管,學校和勞務中介、企業間的利益輸送十分隱蔽,相關部門難以認定,何況職校實習大多校企分處兩地,橫跨教育、人設兩部門,調查難以形成合力,最終只能不了了之。
要鏟除職校實習亂象的利益鏈,是一項“大工程”。政策層面需要完善監管漏洞,加強職校實習全程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方式。比如要求職校上報實習方案,實行審批制度,實習過程中,隨時對企業、實習學生進行調查核實,開展巡視、巡查,實習后,將三方協議和工資發放情況備案,以備抽檢核查。
對發現和存在的問題,嚴肅執紀問責,要視實習亂象違規情節輕重,給予學校和相關責任人相應處分和處罰,直至吊銷其辦學資格,涉嫌犯罪還應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探索設立職校黑名單制度,將有違規實習行為的職校列入黑名單,每年招生時要對外公布,以儆效尤。
從學校層面來說,需要給予學生家長的知情權和學生的自主選擇權,對于實習崗位,學生可以根據專業所學、實習目標、就業傾向自主選擇,簽訂實習合同;從學生層面來說,要加強維權意識,拒絕變相實習,勇于捍衛合法權益。
被利益驅動的實習,不僅讓本來處于鍛煉目的的實習變質變味,也扭曲了正常的人才培養機制。
實習不是生意,學生不是豬仔。本該是片凈土的校園,為牟利墮落成“血汗工廠”,這是對教育二字最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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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半月談《300學生干一月,中間提成63萬:職校“賣人頭”,歪風要剎住》
2.冷杉RECORD《流水線上,被“賤賣”的職校實習生》
3.拾遺《江西職校貪污6000萬實習工資丑聞:這是職校還是緬北?》